应对气候变化(低碳发展)专项规划编制
业务背景
自“十二五”开始,我国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(GDP)二氧化碳排放(碳排放强度)下降幅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,并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任务、重要领域和重大工程。
我国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“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18%”作为约束性指标。中国各省(区、市)均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“十四五”规划的重要内容,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。
服务内容
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《“十四五”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大纲》有关要求,结合各省(区、市)的
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(2021-2025 年)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、《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和工业、交通、建筑等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,编制“十四五”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。
成果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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